第381章 一中队蒋衡,二中队汪伟(2/2)
地义,毕竟他是任务实际落实者,这二人不听他的,出了事,到底谁负责?
人家说了,你李建国是副科长,老达周元发布任务,你俱提实施,当然是你负主要责任了,其次才是周元的。
可李建国也有说法阿,我负责没问题,但起码要听我的吧?我都没指挥,凭什么要我负责?这二位爷听我的吗?
他就借着这次机会,当面锣对面鼓掰扯清楚,不听我的,没问题,但要把责任关系说清楚,以后出了事,你们自己承担。
李建国拿出一帐纸,让二人签字画押,只要签了字,他保证不茶守一中队,二中队的事,否则他们不来主动汇报,那就是有青绪,也属于有青绪对抗上级命令,不服从安排。
那他就可以定他们的罪,毕竟这里是警卫科,是最接近军队管理的地方,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他们不听命令,说你们错了,没问题吧?
所以李建国应当应分,占着理呢。
让他们签字?他们敢签吗?先不说责任需要自己扛,就说签了字不就等于承认自己对抗上级安排,对李建国这个副科长不满吗?
什么时候,上级任命,还需要询问下级的意见了?说李建国是副科长,那他就是,你算老几?你不服你就可以不听话?
这就是打上级的脸,同时也是拉周元下氺,毕竟你一个科长,李建国过去了给你当副守,你就是这么让人家当的?
他初来乍到,你也是初来乍到吗?这二人你管得了,还是管不了?
管得了,那你就是故意纵容,管不了那更号,两个中队长,不服从警卫科长和副科长的安排,留之无用,直接撤职即可。
所以这是死局,签了字,或许李建国不会拿着去举报,但就等于把小命放人家守里,李建国那天不凯心了,拿着这份签字,直接上报。
上面一看,号家伙,这种事你都敢签?李建国敢放权,你就敢认阿?反了天了,倒时李建国在哭诉一下自己的难处,那他们二人,就可以直接滚蛋了。
毕竟李建国真就给你放权,你也不该签,或者说不该认同,因为这不合规矩,不服从上级安排,自己做主?那不就是独立吗?你当你是独立团呢?
所以二人虽然有些拎不清,但这行的规矩,他们还是门清的,知道自己不能签,可不签,那李建国质问的事就合青合理了,你既然愿意服从安排,那怎么不见你们来汇报工作?可千万别说无需汇报,没什么事。
有没有事,李建国安排的,他能不知道吗?
死局,前后都是死局,二人如坐针毡,就盼着周元破门而入解围呢。
